第117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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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那些坚持,是那些痛苦但是不肯放手,是那些远比永远看不到尽头的黑暗更加恐惧的东西,是那些被遗忘了但是仍旧在灵魂深处闪光的宝石,是那终于能填补他心脏的巨大空洞的存在……
  如此根深蒂固,不可动摇,就好像在很早之前,在他苏醒之前,在他还曾经是一个人类的时候,就已经铭刻在他的灵魂里,成为了一种绝对的本能。
  ——他不要走。
  孩子也好,工具人也好,甚至是炮灰也可以,无论如何他不想留这个黑漆漆的家伙一个人站在这里。
  “我想留下。”
  不管合不合适,不管有什么样的结果。
  “反正人们总是有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大人们很多时候都不够坦诚,所以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不是吗?”
  “但是没关系,小孩子不用想那么多。”
  迪克笑了:“你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你,这就够了。”
  “我不会接受什么别的家庭的,我知道克拉克是超人,知道这里是堪萨斯,是斯莫维尔,是肯特农场,所以就算我离开了这里,到了别的什么人的家里,我一定还会千方百计的回到这里来。”
  “然后我也总有一天会知道你的身份,知道你是谁,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会去找你。”他说。
  “我会蹲在你家门口,蹲在你上班的地方,不会过分打扰你,但每天和你打招呼,直到你承认你爱我,你需要我,你会带我回家,你会让我喊你爸爸。”
  “我从来都不要什么合适不合适,我也一点都不想知道你说的我不懂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或者说是什么都无所谓,他不在乎,一点都不。
  就好像他忍耐过漫长的空洞和痛苦,就像他在无数的字条中选择了这个名字一样。
  他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想留在这里,想留在这个名为布鲁斯的男人身边。
  因为他是理查德格雷森,是从漫长的黑暗中挣扎出来捧着火光终于找到了家的怪物,是一个想要拥抱父亲的孩子。
  这就是他自己的选择。
  就连布鲁斯自己也不能阻止他。
  第64章
  迪克被留下了。
  在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被送走的情况下。
  这实在不是什么难以去预测的事情, 毕竟迪克实在是一个很有主意的人,这大概就是一位标准的领袖级别策略大师带孩子带出来的效果,反正迪克倔起来的时候别说八匹马, 顶着卡尔的死亡视线,他照样敢往猛了干。
  不想我留下?
  那你把我送走呗, 反正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一定回来, 你布鲁斯韦恩又不能二十四小时盯着我不让我来对吧。
  白天能过来就白天过来, 夜里能过来就夜里过来,哥谭危险?哈哈, 说的他好像很害怕一样, 大不了剁碎了重新再长, 他才不怕。
  虽然不知道从哪里借鉴来的经验, 但迪克感觉布鲁斯绝对就吃这套。
  他有绝对的自信。
  因为感情就是这样,都说先爱上的就输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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