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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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你说过,一见钟情,只有我。”
  这句话说出口,江寻芳羞耻心爆棚,脚趾险些扣出双层梦幻粉红城堡。
  最后三个字几不可闻。
  花缀捏捏江寻芳异常红的耳垂,没有耳洞,如果带上珍珠耳夹,一红一白,对比之下更夺目。江寻芳的皮肤白净,耳垂不红的时候,接近粉底液瓷白色的色号,花缀想到前些天在购物软件上刷到一款糖塔切割的石榴石耳夹,如果江寻芳戴,也会好看。
  花缀这样想着,说:“很羞耻嘛?明明是真心告白,你这样的表现,真是很伤我的心呀。”
  哪里伤心,开心到不得了。
  “我知道是真心告白,只是我们习惯的表达方式不一样,我平时说不来这种话。”
  “嗯,”花缀赞同,“你只会说——早上吃什么,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早安,午安,晚安,校门口见,别太晚睡,我在做实验,实验结束了。还有万能的一个字,好。”
  “那我以后说些别的,你想听什么话?”
  “想听你的真心告白。”
  手机铃声不应景地响起,江寻芳接了电话,说:“外卖到了,我去取,很快回来。”
  江寻芳关门时,“嘭”的一声,窗外烟花绽放,一束接着一束,漫天星火接连不断。
  雨不知是什么时候停的,花缀望着晴夜烟花,发散思维。
  烟花转瞬即逝,却如此热烈。
  爱情不也该是这样吗?
  快速,热烈。
  认定即永恒。
  一见钟情,一世相爱。
  告白说出口才能通晓心意,或如鸿雁传书,或如青鸟传信,总要有个媒介。花缀的媒介就是自己的话语,将欢喜宣之于口对于花缀来说不难,甚至习惯如此。花缀看到江寻芳的第一眼,心里就在炸烟花,于是大脑迅速收到信号,计算得出结果。
  结果是,花缀喜欢江寻芳,是一见钟情的喜欢,是一生一世的喜欢。
  是爱。
  理性上讲,是基因、激素、预想等等各种因素的决定作用,多巴胺、酚胺、荷尔蒙和肾上腺素统统过分旺盛。感性上讲,就是一种感觉,一种不遇时不知、一遇立刻知的感觉,像一种倾盖如故的感觉。
  曾有一瞬间,花缀愿意相信唯心的缘分和命运。
  花缀知道,喜欢到爱需要一段过程。不过,一见钟情的初始条件已然确定,爱的结果是必然。
  可是花缀也知道,江寻芳大约不会理解。
  *
  门推开,江寻芳拎着外卖,拆开袋子,递一份给花缀。
  花缀曾设想过无数个场景,比如在深夜星空下的校园操场,坐在刚下完雨湿漉漉的草坪上,垫着江寻芳的外衣,两个人不得不挤在一起,即使在外人眼里也不得不如此。但江寻芳晚上总泡在实验室里,很少去操场,这样的机会太稀少。花缀设想最多的是,久违的一同吃晚饭时,或是逛街时,听着商场里或某家店的背景音乐,耳熟能详的某首芭乐歌曲,花缀能跟着小声哼唱,更有氛围。如果有机会,花缀想单独给江寻芳唱一首情歌。
  花缀想,总有机会和江寻芳好好探讨她所认为的爱——或是说现阶段的喜欢。
  刚刚气氛很好,眼下的气氛却已不适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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