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1 / 3)
李秀芹的证词明显是根据邓思思之前的举动推断的,这属于主观臆测,而非客观事实。”
何律师不慌不忙地反驳道:“证人只是陈述了邓新荣在不同场合的言论,并非是前后矛盾。
而且,嫌疑人邓新荣教唆女儿邓思思的动机非常明确,他担心我的委托人林女士生下儿子后,会影响她对邓思思的疼爱,进而损害到邓思思的利益,因此多次暗示,甚至鼓励邓思思要保住自己利益,可以采邓一些极端的手段。”
法官沉吟了一下,看向李秀芹:“证人,你是否能证实邓新荣确实说过这些话?”
李秀芹把头点点如小鸡啄米,“千真万确啊!这个我婆婆也听到了,我要是撒谎,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邓新荣的律师立刻抓住这点:“法官大人,证人的言辞带有强烈的主观情绪,甚至用‘天打雷劈’这样的非理性表达,可见其证词可信度存疑!”
法官没有立即表态,而是转向邓新荣:“被告人邓新荣,你对证人的指控有何回应?”
邓新荣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法官,我哥嫂一直嫉妒我女儿在城里过得好,他们就是想害我!我从来没说过那些话!”
李秀芹一听,立刻炸了:“邓新荣!你放屁!你自己做的孽,现在还想赖我们?!”
法官再次敲槌:“证人注意言辞!”
场面一度混乱,旁听席上的学生们也忍不住低声议论。陈彬小声嘀咕:“这兄弟俩就跟演电视剧似的,真够狗血的。”
我点头赞同:“艺术来源于生活。”
何律师趁势继续施压:“法官大人,除了证人证词,我们还有邓思思本人的供述。
她在警方笔录中明确提到,她父亲曾多次示意她‘姨妈的孩子不能留’,并教唆她‘想办法解决’。”
第746章 被认出来了
邓思思听到何律师这样说,猛地抬起头,看向她爸。
见邓新荣目光狠厉地盯着自己,邓思思有些出于本能的胆怯,她惊慌地小声分辩道:“不是,我、我没这么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是他们逼我的”
法官皱眉:“被告人邓思思,你的供述是否自愿作出?是否受到胁迫?”
邓思思眼神躲闪,慌乱地摇着头:“我当时太害怕了,警察一直追着我问,我回答了他们还继续问,我只好按他们说的回答……”
法官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如果嫌疑人当庭翻供,理由是警察逼供,那可能会启动警察审讯时是否合规的调查,起诉流程就要重走一遍。
法官直视着邓思思说道:“如果你认为警方存在诱供行为,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但必须有充分理由。”
邓思思的辩护律师立刻抓住机会:“法官大人,我当事人刚成年,还是在校学生,她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弱,面对警方可能存在的诱导性提问,可能作出违背本人意愿的口供,请求法庭对这份笔录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法官点头:“本庭会考虑这一点。”
何律师见状,立刻补充:“即便排除邓思思的部分供述,现有证据链依然完整。
邓新荣的教唆动机明确,邓思思的行凶行为与邓新荣的言论高度吻合,再加上证人的证词,足以认定邓新荣构成教唆犯罪!”
邓新荣的律师不甘示弱:“反对!教唆犯罪必须证明被告人有明确的教唆行为,而非仅仅‘暗示’或‘抱怨’。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邓新荣直接指使邓思思行凶!”
双方一来一去唇枪舌战,和上我旁听席上的法律系学生听得神采奕奕,一个个两眼放光,法官最终宣布休庭半小时。
趁着这会儿工夫,陈彬又来找我搭话。
“同学,我叫陈彬,你贵姓啊?”
看在两次都遇到他的份上,我还是礼貌地回答了,“我叫夏艺萌。” ↑返回顶部↑
何律师不慌不忙地反驳道:“证人只是陈述了邓新荣在不同场合的言论,并非是前后矛盾。
而且,嫌疑人邓新荣教唆女儿邓思思的动机非常明确,他担心我的委托人林女士生下儿子后,会影响她对邓思思的疼爱,进而损害到邓思思的利益,因此多次暗示,甚至鼓励邓思思要保住自己利益,可以采邓一些极端的手段。”
法官沉吟了一下,看向李秀芹:“证人,你是否能证实邓新荣确实说过这些话?”
李秀芹把头点点如小鸡啄米,“千真万确啊!这个我婆婆也听到了,我要是撒谎,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邓新荣的律师立刻抓住这点:“法官大人,证人的言辞带有强烈的主观情绪,甚至用‘天打雷劈’这样的非理性表达,可见其证词可信度存疑!”
法官没有立即表态,而是转向邓新荣:“被告人邓新荣,你对证人的指控有何回应?”
邓新荣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法官,我哥嫂一直嫉妒我女儿在城里过得好,他们就是想害我!我从来没说过那些话!”
李秀芹一听,立刻炸了:“邓新荣!你放屁!你自己做的孽,现在还想赖我们?!”
法官再次敲槌:“证人注意言辞!”
场面一度混乱,旁听席上的学生们也忍不住低声议论。陈彬小声嘀咕:“这兄弟俩就跟演电视剧似的,真够狗血的。”
我点头赞同:“艺术来源于生活。”
何律师趁势继续施压:“法官大人,除了证人证词,我们还有邓思思本人的供述。
她在警方笔录中明确提到,她父亲曾多次示意她‘姨妈的孩子不能留’,并教唆她‘想办法解决’。”
第746章 被认出来了
邓思思听到何律师这样说,猛地抬起头,看向她爸。
见邓新荣目光狠厉地盯着自己,邓思思有些出于本能的胆怯,她惊慌地小声分辩道:“不是,我、我没这么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是他们逼我的”
法官皱眉:“被告人邓思思,你的供述是否自愿作出?是否受到胁迫?”
邓思思眼神躲闪,慌乱地摇着头:“我当时太害怕了,警察一直追着我问,我回答了他们还继续问,我只好按他们说的回答……”
法官神情变得严肃起来,如果嫌疑人当庭翻供,理由是警察逼供,那可能会启动警察审讯时是否合规的调查,起诉流程就要重走一遍。
法官直视着邓思思说道:“如果你认为警方存在诱供行为,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但必须有充分理由。”
邓思思的辩护律师立刻抓住机会:“法官大人,我当事人刚成年,还是在校学生,她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弱,面对警方可能存在的诱导性提问,可能作出违背本人意愿的口供,请求法庭对这份笔录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法官点头:“本庭会考虑这一点。”
何律师见状,立刻补充:“即便排除邓思思的部分供述,现有证据链依然完整。
邓新荣的教唆动机明确,邓思思的行凶行为与邓新荣的言论高度吻合,再加上证人的证词,足以认定邓新荣构成教唆犯罪!”
邓新荣的律师不甘示弱:“反对!教唆犯罪必须证明被告人有明确的教唆行为,而非仅仅‘暗示’或‘抱怨’。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邓新荣直接指使邓思思行凶!”
双方一来一去唇枪舌战,和上我旁听席上的法律系学生听得神采奕奕,一个个两眼放光,法官最终宣布休庭半小时。
趁着这会儿工夫,陈彬又来找我搭话。
“同学,我叫陈彬,你贵姓啊?”
看在两次都遇到他的份上,我还是礼貌地回答了,“我叫夏艺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