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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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拼啊。
  披萨炸鸡店都不支持这么多口味组合。
  车终于到了地方。
  安静了一路的时伯川说:“我先下,再扶你下来。”
  时季晗矜持又羞涩地递出了一只手,侧目低垂。
  指尖几乎戳到了时伯川茫然的眼。
  啊?我说的是你吗?
  沈清淮声音微冷:“我有手有脚,不劳时总费心。”
  没手没脚的时季晗:o.o?
  时伯川很嫌弃地看了眼弟弟的手,还是牵了下来,末了嘱咐:“我入场后还有别的事。你去找合作商的时候最好别让其他人看到。”
  时家三人一出场就吸引了不少目光。
  时季晗穿上西装还算人模人样,尤其是眯眼笑的时候,黑白分明的眼睛会弯成月牙,又乖又软。
  略带婴儿肥的脸颊让他看起来清纯无害,五官小巧精致,鼻头有颗小痣,头发微卷。像橱窗里最昂贵的那个洋娃娃,还是穿着白色小西装,打了蝴蝶结领带的那个。
  只是这些目光很奇怪。
  像是用眼神把人从头到脚蛐蛐了很多遍,还跟同伴不断对视、点头,互相分享蛐蛐心得。
  时季晗想装没看见都难。
  好吧,他知道,因为原主此时已经毫不掩饰自己对时家财富的觊觎,偏偏手段跟不上,这次赔了个投资商的笑话已经传开了。
  也就时伯川那个眼盲心瞎需要火葬场的人觉得,他是迟来的叛逆期。
  时季晗默默看了眼同样被蛐蛐的沈清淮,叹了口气:“哥,咱俩不能走一起。”
  沈清淮已经习惯了异样眼光,也习惯被这个小叔子看不上:“嗯。”
  时季晗:“会合并同类项。”
  沈清淮:“嗯??”
  “你等会,”他一把拉住已经很自然走向美食自助区的某人:“不先找合作商?”
  000大赞:[真挚,多么美好的品德。宿主,他诚邀你去给他自己添堵诶]
  时季晗竖起大拇指:[那我怎么能让对方失望呢?]
  先刷钱后吃饭,香得能干三大碗。
  合作商姓王,就在不远处。
  沈清淮迎上去,打了声招呼:“王总好。”
  他放轻了呼吸。
  生怕呼吸一重把王总头顶为数不多的毛吹走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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