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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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主角凌霄是修真界最强剑修,他独创的飞影剑更是天下一绝。
  “三、二、一。action!”导演一声令下,叶泊舟开始了他今天的第一场戏。
  一米八多的男人舞起剑,竟然十分轻盈,动作时而舒缓悠扬,如同蝴蝶在翩翩起舞。时而纷繁变化,如狂风扫落叶。几个快速的回旋转后,他身上的白纱随风翻飞,仿佛突然间生出了层层叠叠的白色波浪,又像极了一瞬间开出的无数雪色花瓣,美不胜收。
  因为是在户外烈日下拍摄,这场戏结束后,叶泊舟的全身已经湿透了。
  傅时笙在助理和保镖的簇拥下过来了,开始拍摄几个特写镜头。
  沈眷旋开了一瓶矿泉水,递给叶泊舟,“哥哥,你的动作戏行云流水,太好看了。最后旋转起来就跟朵花似的,绽放在我的心上!”
  叶泊舟好笑地看着沈眷,“你是彩虹屁成精了吧。”
  沈眷又拿出一个小猪形状的小风扇,对着叶泊舟吹,给他降降温。
  叶泊舟把衣领往下扯了扯。从沈眷的角度,可以看到他一截纤长的脖颈。他的锁骨很凸出,上面还有一颗痣,十分惹眼。
  这场戏过后,剧组转场,准备拍摄一场剑尊与魔尊的争斗。
  威压老师检查设施,确保一切安全后,导演喊了action。
  傅时笙有恐高症,所以这场从高空飞下来的戏只能由替身上。
  只拍了一条,这场戏顺利过了。
  叶泊舟的专属彩虹屁精又带着水和小风扇出现了,“哥哥,当我看到你穿着一身白衣从天上缓缓飞下,那一刻,我在小说中看过的神仙、大侠、将军全都有了脸。你真的好好看。”
  叶泊舟哭笑不得,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替身,哪里能担得起这般盛誉?
  结束了今天所有的工作,已经是晚上八点。武术团队一伙人相约着去大排档喝啤酒吃烧烤。
  明后两天都是文戏,一伙人可以休息两天,敞开了喝。
  一个绰号叫包大头的男人看着坐在叶泊舟身边的沈眷,打趣道:“泊舟,你这是哪里拐来的细皮嫩肉的小少爷?”
  “亲戚家的弟弟,叫沈眷,来横店当群演。大家要是有熟识的选角导演或制片人,可以帮我推荐下。”叶泊舟拍了下沈眷的肩膀,“我这弟弟外形条件真的很好。”
  “确实,不输给傅时笙。”包大头用牙齿咬掉瓶盖,把酒瓶放到沈眷面前,“既然你是泊舟的弟弟,那就是我们弟弟。以后跟着哥哥们混,吃香的喝辣的,肯定少不了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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