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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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中愤愤不平的想着,但爪痕还是停下了脚步,没跟进去。
  或许是星锦最后那个目光震慑到他,或许是他想起来星锦的母亲,还是愿意给他个脸面吧。
  星锦转身回到院子里,拿出几块肉干,用皮毛包裹住,丢进背筐里,丢给爪痕,“拿着,走吧。”
  爪痕接过背筐,拿起被皮毛包裹的肉闻了闻,舔了一口露出来的肉,震惊道:“有盐,是咪旺给你们的?不对,看起来是你自己做的肉,你……”
  不等他说完,星锦转身离开。
  “你,你真的不和我走?”爪痕喊道,“不要和咪旺在一起,咪旺会伤害你!”
  哟吼,看来他在咪旺的城市里摸爬打滚不少日子,连“咪旺”这个词都知道了。
  以前可是都叫“那些东西”“野兽”或者“魔兽”的。
  星锦不合时宜的想。
  爪痕不是坏人,他对族群很忠诚,就算不完全认可现任族长,他也不会伤害族群,只要族长下令,就一定会听。
  之所以有这一系列离谱操作,单纯是他蠢且莽。
  族长没有明文规定,他知道不能做,也要装不知道的去做。
  完全不考虑后果,这种人绝对不能留下来,至少星锦控制不住这种人,俗话说不怕聪明人深思熟虑,就怕蠢人灵机一动。
  作为曾经一个族群的人,星锦能给他最大的帮助就是给几块肉,不用担心他会饿死,野人族就算丢到城市里,也能找到流浪人不知道能吃的食物。
  至于他能不能找到族群,或者族群有没有离开,这就不是星锦能左右的。
  现在还能和平讲话,是因为这家伙会离开,他绝对不会留下来。
  爪痕宁愿死在寻找族群的路上,也不可能留在咪旺的城市里。
  而且他说了,他能找到族群。
  再怎么说也是前任族长的伴侣之一,夜晚跟随星星寻找方向,他还是会的,只是不知道要走多久。
  但这些星锦就算想帮他一把,也帮不了,他的野外生存能力,随便一个野人都能完爆他。
  “喂——真不和我走啊。”
  星锦没回头,挥了挥手:“快走快走。”
  反正他说话,爪痕肯定不会听的,那别给他添麻烦了,赶紧走吧。
  第140章 赶不走
  爪痕看着手里的箩筐,从中又拿出几碗水,他不认字,但也知道这是咪旺喝的水,比起脏水来说,好喝多了。
  也不会肚子疼,只不过知道是咪旺用的,让爪痕的脸扭曲了一下。
  如果是他自己选择,他会狠心转身,不会拿咪旺的水。
  但东西都到手上了,让他丢开,他又舍不得。
  有这些水和食物,他不用担心半路的食物问题,有背筐在,他沿途收集些水果,能吃的植物也方便,不用拿着,背着就行,重量还轻。
  和族里以前用的兽皮袋有点像,不过好像是什么木片做的,更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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