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4 / 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太累了。
  他像被梦魇吸住一样,逐渐昏睡过去。
  这一觉极沉。
  睡到第二天傍晚他才醒。
  醒来时,屋里窗明几净,过分的清洁。
  林砚生起初不认为阿舜会离家出走。
  就算长得再高大,也才是个十四岁小孩,何来的胆子,又敢去哪里?
  再说了。
  斗柜里的钞票一张没少。
  可又找又等,直至天黑也没寻见踪影。
  他终于在桌上发现一封信——
  用锈绿的铜镇压住,字是他教的,笔锋钧沉,显然是写者已拿定了主意。
  「叔叔,不必再为我借钱。男儿志在四方,我会自寻立足之地。欠您的账,等我赚到钱立即寄给您。
  秦舜 留」
  下一页,附一张借据。
  格式规整,印有鲜红指印,绝对具备法律效力。
  秦舜身无分文,只带了两身衣服走。
  作者有话说:
  还是20个红包!
  久等啦。哇,这张写了四遍,这一版终于满意了。其实没写完,不过挺晚了,卡在这里也行,先发了。
  第3章
  融城的夏,炎毒至恶名昭彰。
  白天。
  林砚生去到骆克道,满地是鬼佬,从街头找到街尾,挨家问。
  一个女人站在酒吧外面抽烟。
  他踯躅着脚,上前问,秦舜在不在?女人问,谁?他说,秦舜。拿出相片。是去年拍的,十三岁的阿舜脸孔稚钝。
  女人说不知道,拿起相片,又问:“这小子是你的弟弟?真俊。”乜他一眼,揶揄地笑,“与你长得不像。”
  “是我的孩子。”他说,红着脸,“我是他叔叔。”
  挨得太近,林砚生闻到女人身上的胭脂水粉味。他耳朵红极了,烧得透明。
  世上原来还有这样薄皮的男子。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