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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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暧昧至极。
  就连他身上的血腥味也成了这暧昧的一环。
  ——假如忽略他刚刚放在沙发扶手上的、闪着锋利的刀光、流淌着新鲜血液的小刀的话。
  这不是他的血,是其他人的血,只是不小心溅到了他的身上。
  而血迹的主人则躺在不远处的双人床上。
  穿着白色的浴袍,从浴室中出来不久,连头发都还是半湿着的,胸口处是一个巨大的洞口,死前惊恐的表情,称得上一个死不瞑目。
  这位死相惨烈的血迹主人有张大名鼎鼎的脸,七世家最末位,孟家大少。
  但时小南完全没有想要帮助这位孟家大少合上眼睛的意思。
  他只是在纠结着该如何向似乎已经猜出了自己在做什么的妹妹回复消息,他纠结得有些久了,久到猜刚刚打出几十个字,就被打断了思绪。
  此时浴室的门锁转动。
  又一个沐浴着鲜血的人从浴室中走了出来。
  是秦勉。
  他转动着手腕,看向脸色算不上好的时小南,红发张扬,毫无不适,有些吊儿郎当地说道,“还是很不习惯杀人的血腥味?靓仔,你迟早得习惯。”
  自从加入反叛军之后,时小南的地下偶像身份和优越的外表就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从前他只能出卖色相换取一些工资薪金。
  现在已经能靠着灯光效应神不知鬼不觉之间要了卿卿性命。
  尤其是在秦勉使了手段搭上了商家的掌权人之后。
  时小南的价值就更大了。
  “一点挣扎的痕迹都没有,他彻底迷上了你,真是被你迷得晕头转向。”秦勉只是把时小南面上表现出的纠结踌躇当做成对杀人的不适应,并没有放在心上,他身上的血腥味比时小南身上的重得多,“果然,我没有看走眼。”
  有了商家,秦勉轻而易举地就和孟少成为了称兄道弟的酒肉朋友。
  紧接着又利用了他好色的本性,带着他去参加了一场偶像签售会,被时小南迷晕了脑袋,不管不顾地爱上了时小南。
  ……这才落得如今的下场。
  “罪有应得啊孟少~”
  秦勉俯身从孟少的身上翻出了一个带着指纹锁的存盘。
  毫不犹豫地用了孟少的指纹解锁。
  “走吧,东西已经到手了。”秦勉悠悠道,“你在担心?酒店是以我的名义帮他订的,注重私密,你在下城区又是连户口都没有的地下偶像,不会有人发现的。”
  “……你确定吗?”时小南问道。
  秦勉笃定地回答:“当然,我很确定。”
  时小南:“我们做的事情真的是在为我的妹妹铺路吗?”
  秦勉:“当然,那还能有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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