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日走红 第127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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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这首歌是在听她演唱会的时候想到的,那就送给她了。
  当天晚上,柳智音难以置信地给他发了消息:你这首歌,是送给我的?
  陆严河:嗯,听你演唱会的时候想到的歌。
  柳智音:!!!
  柳智音:这首歌,简直写到我心里面去了!
  柳智音:完全就是我心中想要说的话,你完全具现出来了。
  陆严河:本身就是因为听你的演唱会,才写出来的歌。
  虽然陆严河什么都没说,可是,柳智音第二天就让人送来了一份收益分配协议,《挥着翅膀的女孩》这首歌的所有商业性收入,50%全部归陆严河所有。
  没有提版权转让。
  虽然陆严河说的是送给柳智音,柳智音并没有真的直接“笑纳”。
  这个协议所体现的意思就是,版权仍然是陆严河的,她只是有演唱权。
  ——当然,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讨论版权的事。
  陆严河拿了这份协议,也什么都没说,甚至都没有在上面签字,就塞进了自己的抽屉里。
  他挺庆幸自己已经赚了很多钱,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所以,他可以很洒脱地面对很多很多的利益,不在意那些得失。
  亲兄弟,明算账。
  但是,送的礼物用不着算账,陆严河就是这样的想法。
  但他也没打算把版权直接转让出去。
  如果柳智音永远是现在的柳智音,礼物就永远是礼物。
  如果柳智音变成了另一个柳智音,那礼物也可以收回。
  这是陆严河的想法。
  -
  “你还记不记得,你有一首叫《童年》的歌?”
  陈梓妍问。
  陆严河点头:“记得。”
  “一直没有唱。”
  “主要是也没有合适的机会唱了。”
  “但是,要不要先录了?”陈梓妍是听了《挥着翅膀的女孩》这件事以后,才提起了《童年》,“虽然你没有走歌手这条路了,可你也陆陆续续地出了很多歌,你二十五了,你的嗓音其实一直在发生变化,别到时候想起来录这首歌的时候,你已经唱不出来那个感觉了。”
  陆严河:“才不会,这首歌无论什么年龄去唱,都有相应的感觉。”
  陈梓妍:“但不是你二十五岁的感觉。”
  陆严河:“那,找个时间,录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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