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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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是很恨你的眼睛了。”
  “玩笑归玩笑,但就算你真的当场戳瞎眼睛,我们也不会觉得恐怖吧?最多帮你报个警。”
  麦克斯打开了新的稿件,粗粗看了第一章 :
  稿件行文流畅,风格诡异,结构很漂亮,作者应该有丰富的写作经验。
  他的目光落在投稿人的名字上:“迪森·莱科”。
  果然。
  他心中有底:迪森是个在推特上有五十万粉丝的“网红作家”,作品曾在网上红极一时。
  近年来,随着纸媒的衰落,杂志社也逐渐向市场低头:
  只要从来没有在纸媒发表过作品,网红作家也算“新人”。
  这样的网红作家来参加新人大赛,不仅不算违规。
  甚至因其自带众多粉丝,还会受到杂志社的欢迎——毕竟可以促进杂志销量。
  这导致很多人都会先通过在网上连载小说,积累名声和人气。
  再参加“新人大赛”,以保证最后收到的票数。
  只是如此循环下去,出现了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
  明明是在举办“新人大赛”,纯粹的“新人”投稿却越来越少。
  不过,思量归思量,麦克斯还是认真审读了迪森的小说。
  让他欣慰的是,迪森没有因为自带名气就在稿件的质量上做敷衍功夫。
  能积累五十万粉丝,迪森自然是有极高的写作水平,麦克斯也看得出,这份稿件是一份上乘之作。
  如果之后没有意外,他会将这篇文作为他的“编辑推荐”。
  在《哥谭文评》,“新人大赛”的第一轮就是通过“编辑审核”。
  编辑审核大量的稿件后,会从中选出一篇做“编辑推荐”,另外选两篇做“预备稿件”。
  十六个编辑筛选出一共四十八份稿件。
  选完后,他们会把稿件发给评委会参选,同时,他们也会将稿件刊登在杂志上,让读者自行投票。
  在心里选中迪森的小说后,麦克斯对剩下的稿件不抱什么希望了。
  只是他还有职业操守,不可能连看都不看。
  尽管如此,他仍愈发泄气,兴致寥寥的取出一份新的稿件:
  作者叫“杰洛·戈恩”,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名字。
  麦克斯一手拿着咖啡杯,喝着咖啡提神,一手翻开稿件,例行公事
  阅读第一段……他的背挺直了,举着杯子的手悬着。
  阅读第二段……他屏住呼吸,心脏跳个没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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